局长信箱
<< 返回列表
户口迁回原户籍地
姓名:毕 **  IP地址:14.108.169.**  时间:2014-04-11
局长:你好!百忙之中打扰您了。我是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已迁回祥符镇的集体户口。现在崇州市可以将大中专毕业生的集体户口迁回原户籍地(农村)。请问为我们资阳可以吗?
以下是回复内容,回复时间:2014-04-11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跟据《资阳市公安局办理户籍业务规范》: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需落户原籍投靠父母(城镇居民)的,凭本人申请、父母《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如果户口迁移证是开到本市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而本人自愿回原籍落户的,不需重新开具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父母为农村居民的,可在原籍所在地乡镇或原住址登记为城镇居民。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资阳公安公众信息网办事指南窗口(http://sgaj.ziyang.gov.cn/details.aspx?id=6559)或拨打资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管理大队咨询电话(028-26559234)进行查询。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资阳市公安局网站  主办:资阳市公安局警务指挥中心  电话:028-26559507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36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120000042   蜀ICP备19004076号-2  川公网安备 51200002000001号
已访问 145413770 人次  美术及程序设计:曾华勇  [ 网站管理员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