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巧玲:
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目前,我市暂未出台犬只管理的相关规定。所以,犬只免疫、登记、管理是参考《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该《条例》对犬只饲养、登记、管理均进行了相关规定。
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相关规定,饲养犬只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限养区内的饲养犬只需到畜牧部门对犬只进行免疫,然后凭免疫证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非限养区的饲养犬只需到畜牧部门对犬只进行免疫,然后凭免疫证到辖区人民政府进行登记。
如你还有疑问,请直接联系我局治安支队相关业务电话028-26559524进行咨询,或者继续通过《咨询投诉》与我们联系。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