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根据驾驶证使用法规最新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 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因此,您不需要更改你原来的电话号码,只要到发证车管所将你的新电话号码申报备案即可。变更驾驶证的数据只能在发证车管所 计算机上修改,别无其他途径。 经我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核实,966669电话号码拨打正常。如果还有疑问,请与我局车管所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826631321、 0282663129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