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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紧急提醒!警惕利用快递、网约车等运送现金、黄金实施诈骗!
时间:2024-11-13  浏览量:604

  近期,省内外多地出现利用快递和网约车运送现金、黄金实施“线上诈骗+线下取钱”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诈骗分子为快速实施诈骗,转移洗白赃款,诱骗受害人利用快递或网约车线下运送大额现金或黄金,给受害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经查,此类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通常先通过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冒充公检法等诈骗手法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在获取受害人信任之后,便以需要“支付手续费”“缴纳解冻金、保证金”“投资入股”等理由,诱骗受害人将大额现金或黄金通过快递或网约车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实施诈骗的同时“洗白”诈骗资金。诈骗分子不见面、不现身就能成功获取现金或黄金,以此进行资金转移,此类手法相较于线上转账而言更加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

  公安部刑侦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手法、新特点,目前已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对快递物流人员和网约车司机开展反诈宣传,指导物流公司和网约车平台制定应对策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快递员和网约车司机提高防范意识,在接单过程中如遇投送大额现金、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要立即举报,切勿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帮凶”。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不轻信网上刷单返利、网络投资赚钱等说辞,如遇要求使用快递、网约车进行现金或黄金寄送的,立即拒绝并向警方举报,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近日,达州万源市一网约车司机主动报警,为群众挽回16.8万被骗资金。

  9月29日,家住万源的张女士(化名)接到一“客服”电话,称张女士之前在网上购买的“理财”网课,国家已不允许开办,现可以帮助其退款。随后,张女士在“客服”的诱导下,下载了一款涉诈APP,并在APP中提交了自己的银行卡号,不久后该银行卡收到了158元的“退款”。收到第一笔退款的张女士至此已深信不疑,之后便按照“客服”的指示开始做退款任务。她先转账5000元认购了一个任务名额,在“提现退款”时却被告知出现“数据错误”。接着诈骗分子以“现金通道”充值修复“数据”为由,诱导张女士将现金打包,再通过“滴滴打车”运送至对方的指定地点。

  在运送现金时,接单的滴滴司机看张女士神色慌张,怀疑其可能遭遇了诈骗,于是立即报警。接警后,反诈中心民警立即前往张女士所在地,保住了16.8万元。

  与张女士有相同遭遇的,还有达州宣汉县市民李先生(化名)。10月29日,达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线索,宣汉县李先生正在遭受诈骗,已经从宣汉县通过“货拉拉”送出现金。赓即,宣汉县公安局立即联系受害人进行劝阻。同时,派出警力循线追踪,抓获收取涉诈资金的犯罪嫌疑人赵某。

  “熊猫反诈”提醒:广大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及闪送、快送行业工作者,为避免间接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请大家遇到以下情形时,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1.空车带货,需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的见证下开箱验视,发现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

  2.接单地点异常,特别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带包裹且行为异常、故意遮掩面部特征的。

  3.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4.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5.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使用纸箱、文件袋严密封袋,伪装成,并标有“严禁拆封”“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后果自负”等警示语),且发件人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

 

                                                                                                                 (稿件来源: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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