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资阳城区道路人行横道交通信号设施的建议》(第504154号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交警部门与中铁二院专业技术团队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在所有人行横道斑马线两侧安装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建议
经调研,我市暂不具备在城市规划区所有人行横道斑马线两侧安装人行横道信号灯条件。一是现有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均符合国家标准。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和《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对城市道路设置信号灯的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现场勘察与视频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城区所有人行横道设置间距进行了规范性核查,当前全市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设置均符合国家标准。二是基于道路通行连续性需求,部分路段不宜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除了依据《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规范》(GBT851-2009),还需考虑通行安全性、道路连续性、安装适宜性。城市中心区、商业区、住宅区周边,由于行人过街需求大,可能存在30-50米就有斑马线的情况,但由于信号灯设置需保持道路通行的连续性,部分人行横道不宜设置信号灯。例如:雁江区皇龙路与仁德中路,松林路与皇龙路交叉口140米已设置有信号灯控制,皇龙路人行横道若增加信号灯可能引发上下游连锁拥堵,造成片区交通问题;滨江大道—马家巷三岔路与沱一桥—滨江大道交叉口相距100米,离上一处已设置信号灯控制路口仅330米,滨江大道作为资阳城市交通的主要干线道路,车流量较大,若增加人行横道信号灯易引发相同问题。三是部分路段人行横道流量未达信号灯设定最低标准。公安交警依照国标规范对车城大道等主干道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条件进行排查后,车城大道路段人行横道行人高峰小时流量均未到达相关标准规范建议的最低值320人次/h。
综上所述,我市暂不具备在城市规划区所有人行横道斑马线两侧安装人行横道信号灯条件。
二、关于劝导处罚相结合,加强对行人乱闯红灯等行为处罚的建议
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有效提升了行人交通安全意识,形成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社会风气。经统计,全市行人闯红灯违法数量连年大幅下降。
一是对市城区所有人行横道进行全面梳理,采集所处路口、路段的人、车通行流量,结合实际,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二是深入推进“创文”工作,同步加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治理,在海峡路口和龙汇路口、铁路桥路口等都设置有行人闯红灯整治岗点,加大对外卖车辆不戴头盔、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设立学习教育点,采取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管理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您关心的行人安全出行工作,公安交警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市城区所有人行横道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实际人、车流量,制定专门的通行保障措施。二是在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治理同时,继续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引导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巩固和提升行人交通安全意识。三是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深入调研,加快在部分行人过街需求大的路段逐步推动信号灯建设。另一方面按照《资阳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2017-2035)》,积极配合推动我市58处慢行系统(含已建成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规划落地。
感谢您对我们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指导。我们也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以多种方式与广大群众进行深入沟通交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谏言献策,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资阳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