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雪委员、李果委员、陈卓委员、姚竺君委员、唐晓兰委员、舒洁委员、蒋丹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联名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第0154号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资阳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你们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你们提出的建议既是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也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我局将按照建议要求,会同其他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加强管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禁燃禁放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关情况
(一)禁燃禁放相关政策情况。2020年12月2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资阳市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资阳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22年1月20日,雁江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联合发布《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规定雁江区全域长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2022年4月29日,安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安岳县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安岳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22年12月15日,乐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乐至县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乐至全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确需在乐至县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二)烟花爆竹管理“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今年春节以来,市、县(区)两级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共同组成工作组,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行为。节日期间,全市共收缴烟花爆竹约1300箱,近3年累计查处非法运输26起、储存26起、经营13起,收缴烟花爆竹约12700箱(件),罚款21.15万元,治安拘留28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保持了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二、针对“建议”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限定时间和限定区域燃放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就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一方面多次与省生态环境厅汇报对接,另一方面主动前往内江考察学习2024年春节限制燃放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措施的制定背景、过程、结果。当前,在全省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仍在研究的背景下,我市对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和集中燃放已有初步规划和考虑。待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政策明确后将抓紧实施,确保实现“既满足人民群众的燃放意愿,又避免造成大气环境过度污染”的双赢目标。
(二)关于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情况。公安机关坚持从严监管与主动服务相结合,加强对全市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7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条件,严格控制生产和经营产品质量,严防超标违规的不合格产品流入零售市场,确保安全稳定。
(三)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印发了《资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属地主责主抓、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紧盯行政交界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以及除夕、春节、元宵等重点时段,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配合,持续保持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四)推动科学布点零售经营。在当前全时段全域禁燃禁放执行难度大的情况下,由于民众对烟花爆竹产品需求普遍,而正规烟花爆竹产品购买渠道缺乏,导致非法运输、储存、零售烟花爆竹产品的现象抬头,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加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许可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科学规划布点烟花爆竹零售,对提升公共安全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科学论证。针对限时燃放、限地燃放的建议,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将会同环境监测部门、气象部门进一步研究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噪声质量的影响,科学研究论证,主动服务广大市民。
(二)强化宣传引导。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市民正确认识燃放烟花爆竹对安全和环保带来的影响。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将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巡查,并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环节的监管。严格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对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再次感谢你们对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