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继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犬只管理的建议》(第0129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根据您的建议,我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城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资阳市城区犬只管理条例》”的建议
2023年10月,市城管、公安、农业农村、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研究制定了《资阳市主城区限养区犬只管理工作方案》,2023年已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积极研究犬只管理立法工作,去年11月已将《资阳市犬只管理条例》向市人大法工委申报2024年政府立法项目。
二、关于“建立部门联动联勤机制”的建议
为规范城区犬只管理工作和文明养犬行为,减少因饲养犬只引发的治安问题和社会矛盾,市政府于去年10月成立了资阳市犬只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安、城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相互协作,联动开展宠物家禽饲养整治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严格实行限养区养犬登记制度,对违规养犬行为予以查处,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遛狗未牵绳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依法予以处罚。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反映犬只管理类警情220余条,未发生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案件。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加强犬只和动物防疫工作,当前我市主城区狂犬病防疫率达100%;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违规饲养家禽、家畜进行查处,对饲养、经营犬只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宠物、家禽经营市场管理,对无证销售、非法交易犬只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关于“建设犬只收容站点”的建议
2023年10月,市政府犬只管理工作会上对犬只收容站建设进行了部署,但因财政经费紧张,犬只收容站建设推进缓慢。当前,在无收容站情况下,各县(区)主要与社会动物保护组织合作方式对捕捉的流浪犬只收容管理。
四、关于“开展宣传规范养犬行为”的建议
2023年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犬只管理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犬只管理集中整治;市市场监管局制发了《资阳市城区农贸市场“一场五方”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农贸市场内流浪犬、无主犬处置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物业服务区域犬只管理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巡查,劝导业主文明养犬;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通过在居民小区张贴《通告》、在广场等人群密集地区设置咨询点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资阳市文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通过宣传,主城区文明养犬现象得到有效提升。
但在实际工作上也面临一些非常具体的问题,一是部分群众认为公安机关开展办理犬只登记、强制捕杀犬只等工作是“多管闲事”、“不务正业”,致使犬只登记办证数量与城区实际犬只数量还有较大差距;二是随着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制意识日益增强和动物保护组织等团体压力,在公共场所捕捉犬只难度增大,而犬只管理缺乏经费支撑,致使犬只收容工作难以落实到位;三是部分群众文明养犬意识淡薄,既不对饲养犬只办理登记、接种疫苗,又存在遛狗不栓绳、放任犬只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的情形,甚至个别群众违反禁养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影响其他群众正常生活。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推进我市犬只管理工作立法进程,从法律层面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处置。二是在市犬只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做好限养区犬只登记工作,严肃查处放任犬只恐吓他人、驱使犬只伤害他人违法行为,引导人民群众文明养犬。三是会同城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研究犬只收容机制,积极向编办、财政等部门争取犬只收容站点编制和经费。同时,探索与民间爱心组织或协会联合成立犬只收容站点试点工作,争取群众对犬只收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的意见表》上反馈我们,以便我们及时进一步改进工作。
资阳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