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岁末,大家在忙着采购年货的同时,往往随意将年货置于电动车后备箱或者龙头上,一些不法分子顺手牵羊,将其顺走。
2020年5月,许某报警称其放在电动车后备箱的5斤草鸡蛋被盗,后备箱未上锁。
2021年1月7日,王某上门报警称其到超市购买年货,从超市出来之后发现先前在肉店购买的香肠和大骨头不见了,香肠和大骨头就放置在电动车的后备箱内。
2021年1月29日,海安市公安局接报一起盗窃警情:芦女士当日上午去超市购置年货,其放在电动车后备箱的香烟和猪肉被盗,价值800余元。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经过一番视频侦查及走访排查,并将以上三起警情并案侦查,迅速锁定嫌疑人彭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警方提醒:1、后备箱不是“保险箱”,切勿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后备箱内!由于电动车后备箱的锁构造比较简单,小偷很有可能在短短时间内把锁打开。因此,警方建议市民出门办事时,不要轻易把贵重物品放在电动车的后备箱,以免成为小偷作案的目标。
2、所谓“路不拾遗莫贪小利”,为了一些蝇头小利,目无法纪,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实在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