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办理身份证需本人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公安机关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的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方,最多可再延长30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民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如您还有疑问,请参考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上的“户政管理”专栏(http://sgaj.ziyang.gov.cn/details.aspx?id=4229)或直接拨打我局户政业务电话02826559234或继续通过《咨询投诉》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