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服务方面
(一)户籍管理7项
1、延时办理。提供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服务。
2、错时办理。提供错开业务办理高峰期服务。
3、预约办理。提供电话预约、网络预约服务。
4、电话提醒办理。电话提醒、告知群众所办理业务的流程、所需资料等。
5、短信告知办理。短信提醒、告知群众所办理业务的流程、所需资料等。
6、上门办理。为残疾人、孤寡老人、卧床不起等行动不便人员提供上门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7、网上咨询服务。通过资阳“微户政”平台提供网络咨询。
(二)交通管理12项
8、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在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的基础上,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效力。驾驶人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电子驾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及相关行业提供在线“亮证”服务,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和驾车出行。
9、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间隔时间由取得学习驾驶证明30日调整为20日;对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考试地由变更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需求。
10、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清理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政策,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窗口,每天允许货车通行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本地交管手机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申请电子通行码,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
11、缓解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缓解“停车难”问题。
12、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优化网上代办服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手机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提升老年人办理交管业务便捷性。优化窗口服务流程,推行在车辆管理所等公安交管服务窗口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者专门窗口,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13、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推进与军队有关部门建立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便利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原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更好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就业从业、驾车出行。
14、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15、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6、推行办理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在办理机动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车辆牌证等交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减少证明材料,方便群众即时委托、远程委托、异地委托办事。
17、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积极推行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金融机构信息联网,共享机动车抵押信息,简化办理抵押登记程序。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在全国信息系统统一留存的,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无需再提交主合同,无需到地方公安交管部门备案。
18、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在部分省份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安交管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共享,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辆管理所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凭证。
19、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在推行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的基础上,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拓展互联网交通事故查询服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三)出入境管理7项
20、推广应用12367服务平台。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服务平台是统一受理移民管理领域业务咨询、意见建议等服务诉求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是中国移民管理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一体化“客服中心”。一号接入、分类受理中外人员提出的移民管理相关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等服务诉求,提供中英双语、“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精细的移民管理政务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1、实施精准服务老年人办证6项便利举措。一是建立老年人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免预约申请,协助打印申请表;二是便利老年人使用办证自助设备,提供人工咨询、指引等服务和帮助;三是简化老年人办证照片采集流程,复用5年内证件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或提供照片;四是提供多种证照费缴纳方式。可使用现金、银行卡、手机支付等多种方式缴纳证照;五是改善老年人网上办事体验,增加亲友代办、优化操作界面;六是开通网上证件速递服务。登录移民局APP、服务网站、小程序,选择证件速递服务,线上支付付邮费,享受邮政EMS一站式服务,快递到家。
22、便利外籍高层次人才等办理永久居留许可。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重点发展区域管理部门推荐,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23、便利就业外国人办理工作居留许可。对在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聘雇的外国人,已办妥工作许可、来不及出境办理工作签证的,可凭工作许可等材料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24、对外籍华人签发5年内居留许可。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实际居住不少于六个月,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对在我市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25、缩短审批工作时限。对外省居民在我市申请出入境证件的,审批时限缩减至20个自然日;我市居民在境外遗失出入境证件的,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收到省厅出入境管理总队转发驻外使领馆核查文件后,及时核查信息并回复,工作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24小时。
26、对人才提供出入境便利服务。对持有天府英才卡和资阳俊才卡人员申请办理出入境业务的,开通绿色通道,实施专人接待受理服务,加快办理速度,提供出入境便利服务。
(四)公安政务服务窗口20项
27、“五不”承诺。承诺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为难,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办件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滋生,不让窗口形象在我这里受损。
28、首问负责。服务对象到窗口办理或咨询事项,窗口第一个接触到办事群众的民警,有责任为其提供办理、咨询,或引导其办理、咨询。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对不属于自己部门承办的事项,要主动向服务对象说明相关情况。
29、一次性告知。窗口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向其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30、限时办结。服务对象到窗口办事,在符合相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其办理时限从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相关文件、材料的当日计算。除法律法规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承诺服务事项办理提速60%以上。
3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实行目录管理,对目录中已有事项,服务对象只需做出自己符合办事条件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窗口工作人员应依据其书面承诺办理。
32、容缺受理。窗口部门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审批事项,可先予受理和办理,在材料补齐后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33、延时服务。在非工作时间内,服务对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延长服务时间为服务对象办理相关业务,避免服务对象“空跑、冤枉跑”,做到不办完最后一件业务、不送走最后一位群众不下班,确保每天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零停留”。
34、上门服务。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老、弱、病、残、孤等特殊服务对象,窗口部门可以采取上门服务,真正做到把方便留给群众、留给企业。
35、开通“绿色通道”。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及老、弱、病、残、孤等特殊服务对象以及有紧急商务、出国(境)留学、治病、探望危重病人等紧急事由的,开通“绿色通道”,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36、预约服务。为避免长时间等候,服务对象可提前与窗口工作人员约定办理时间。预约服务采取“现场预约”“网上预约”“电话预约”三种方式,窗口工作人员应在群众预约时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在约定时间内为其办理相关业务。
37、“一次办”。在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为服务对象办理好相关业务。对于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材料,不再让服务对象提交纸质材料,真正实现让办事者“最多跑一次”。
38、网办邮送不跑路。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内对物流管理系统进行配置,全面落实政务服务“网办邮送不跑路”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证件,免费提供证件邮寄。
39、简单业务“一证办”。对港澳台旅游签注、补换领驾驶证、补领行驶证、补领机动车号牌、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领免检标志、驾驶证延期审验等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即可办理。
40、缴费方式“多样化”。证件缴费除刷卡缴费、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和银联二维码支付等方式外,针对不会使用电子支付的老年人等群体,实行代为收取现金方式,全力满足办证群众多样化缴费需求。
41、邮政代办。建立警邮合作平台,推行邮政网点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创新“警邮合作”服务模式。
42、服务延伸。将服务延伸到乡镇、村,对能下放到乡镇一级的服务事项做到应放尽放;利用乡镇政务服务网点,办理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流动服务车”下乡、代办等方式开展延伸服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43、个性服务“自助办”。推广“一站式”自助服务模式,推广应用交管、出入境、户政自助服务终端。设置自助服务区和咨询服务岗,实现自助照相、照片写入、信息查询、车辆购置税自助缴税、港澳台签注等个性化业务自助办。
44、申请材料“减免”。在窗口配置复印机、打印机,提供免费复印。对申请表格、证明材料等,实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材料一律减免。
45、政务服务“网上办”。在“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微户政”“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移民管理机构12367服务平台”开展业务咨询、资料预审、网上预约、网上办证、交管学法减分等业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46、政务事项“异地办”。推行省内、川渝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不再要求申请人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推行出国(境)证件“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推行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车辆转籍异地通办;推行跨省异地检验;推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推行车辆异地转籍登记;推行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等,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咨询电话:户籍办理028-26559527
交通管理028-26632386
出入境管理028-26559229
政务服务窗口028-26110213
二、社会治理方面
1、网络电诈大整治行动。做好源头预防,开展精准宣防,强化侦查打击,强化涉诈重点人员管控,不断拓展反制措施,开展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和精准预警劝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
2、常态化扫黑除恶行动。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研判分析,强化滚动摸排,健全完善“组织推动、线索摸排、案件侦办、防范整治、协作配合”五项长效机制,落实“三长负责制”,查深查透黑恶线索。
3、矛盾纠纷大化解行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力量资源优势,会同乡镇(街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全力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和谐稳定。
4、安全隐患大清理行动。严查酒驾、毒驾和“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加强对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爆危化物品全流程管理控制,集中排查清理整治一批安全隐患,严防发生各类危及群众安全问题事件。
5、禁毒知识全民普及行动。全面开展禁毒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场所、进农村、进家庭,强化禁毒宣传效果,提高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6、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重点市场、重点主体、重点品类,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7、“治重化积”大攻坚行动。深入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六进六边”工作,由公安民警辅警会同基层干部群众,全面掌握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度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底数情况,加强关爱帮扶,提供优先服务、上门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8、生态环境司法大保护行动。持续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食药环领域犯罪线索,及时核查反馈情况。
9、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行动。推进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万名机关民警下基层上一线”活动,推进机关警力重点向派出所前置、派出所警力向村(社区)前置,落实社区一区一警两辅、农村一村一辅警(警务助理)要求,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建立社区警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动机制,推进社区民警进社区(村)“两委”班子。
10、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行动。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前端治理、警校共育,压减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被侵害案件、意外死亡和被“欺凌”事件。